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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 

根据《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(暂行)》,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,凡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,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

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为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,我局编制了公主岭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、公平、便民的原则。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《指南》,还可以来我局进行现场查阅。

一、主动公开信息

(一)公开的范围。

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目录)。

(二)公开的形式。
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点两种公开形式。公共查阅点具体地址公主岭市庆丰街206号,联系电话:0434-6215740受理时间:冬:8:30―11:30,13:00―16:30;夏:8:30―11:30,13:30―17:00(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)

(三)公开时限。

本机关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产生之日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按其规定时限公开。

二、依申请公开

(一)公开的范围。
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(不涉及秘密)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。

(二)受理机构

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公主岭市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:

公主岭市庆丰街206号联系电话:0434-6215740

(二)提出申请。

1、本机关以网上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为主。信息公开申请网址:www.gongzhuling.gov.cn 

2、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。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3、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公主岭市商务局网站在线申请平台提出申请,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申请咨询。网上申请或通过电子邮件申请,请特殊标注“政府信息公开”字样并及时通过咨询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。

(四)申请受理。

本机关在收到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,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,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
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
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,不超过20个工作日,具体答复方式:

1、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径;

2、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,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,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径和时间;

3、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;

4、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,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;

5、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
6、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、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;

7、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、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,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,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此外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公主岭市商务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0年8月27日